
中新經緯10月20日電 因現金管理信披不準確,山水比德及董事長兼總經理蔡彬等4人被警示,收監管函。
山水比德10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廣州山水比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蔡彬、秦鵬、孫虎、周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14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據《警示函》,經查,山水比德存在以下違規問題:
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披露循環使用不超過現金管理限額的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共22筆,其中3筆為保本型,19筆為非保本型。公司現金管理雖未造成募集資金本金損失,但公司披露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時,產品類型披露不準確,在現金管理的投資風險分析中未充分、完整地提示購買非保本產品可能受到的本金損失風險,未充分披露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本金安全性問題。
廣東證監局指出,山水比德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第八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山水比德董事長兼總經理蔡彬、董事會秘書秦鵬、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孫虎、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周喬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山水比德及蔡彬、秦鵬、孫虎、周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日(10月20日),深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廣州山水比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蔡彬、秦鵬、孫虎、周喬的監管函》(下稱《監管函》)。
深交所指出,山水比德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5.1.1條、《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6.3.8條第一款的規定。
蔡彬作為董事長兼總經理,秦鵬作為董事會秘書,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5.1.2條的規定,對山水比德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孫虎作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喬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2.1.2條的規定,對山水比德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山水比德成立于2007年,2021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是一家以創新設計為驅動的綜合型規劃設計平臺,擁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
二級市場上,山水比德20日收漲1.19%報50.93元/股。(中新經緯APP)
【編輯: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