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經緯11月21日電 因存在未及時審議并披露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等違規行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森科技”)及時任董事長徐金根等3人被警示。
江蘇證監局21日發布的《關于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經查,科森科技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未及時審議并披露日常關聯交易事項
2018年至2024年,科森科技與關聯方江蘇唯士達智能檢測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士達”)、江蘇盈智融科技有限公司、東臺市科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生日常購銷關聯交易,公司未按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遲至2025年4月27日召開董事會追加審議并于2025年4月29日對外披露,相關公告存在關聯交易金額披露錯誤的情形。
科森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以下簡稱2007年《信披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2021年《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徐金根,時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董事向雪梅,時任董事瞿李平未勤勉盡責,對該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
2022年,科森科技以購銷往來款名義向唯士達支付資金并于當期收回,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單筆資金占用周期1至4天。科森科技未按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2021年《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科森科技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徐金根,時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董事向雪梅未勤勉盡責,對該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2007年《信披辦法》第五十九條、2021年《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科森科技、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回溯公告顯示,科森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徐金根、王冬梅夫婦。截至10月29日,二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64億元,占公司總股本的29.59%,持股比例分別為25.22%、4.37%。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科森科技成立于2010年,從事精密結構件研發、制造與服務,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業績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科森科技實現營業收入24.53億元,同比減少6.4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5億元,上年同期為-2.34億元。
二級市場上,科森科技21日收跌4.36%報11.41元/股。(中新經緯APP)
【編輯: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