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14日電 題:從諾獎看創新驅動的經濟增長密碼
作者 王永欽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10月13日,202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揭曉,喬爾·莫基爾、菲利普·阿吉翁和彼得·豪伊特三位經濟學家共同榮獲這一榮譽,以表彰他們“對創新驅動型經濟增長的闡釋”。他們的研究不僅延續了經濟學對增長問題的百年探索,更將這一領域從宏觀制度層面推進到微觀發生機制,為理解創新如何真正推動經濟增長提供了全新視角。
從宏觀到微觀:經濟增長研究的新突破
縱觀諾貝爾經濟學獎歷史,經濟增長理論一直是備受關注的領域。從早期的索洛模型,到后來的羅默模型,經濟學家們不斷探索經濟增長的源泉。然而,這些理論大多停留在宏觀或行業層面,未能深入企業微觀機制。今年的諾獎成果則填補了這一空白,將研究視角延伸到企業層面,尤其強調企業家的作用,具體解析創新到底如何發生、如何驅動經濟增長,讓經濟研究更“接地氣”。
這種轉向意義重大。人類經濟在工業革命前后呈現出截然不同的軌跡——此前經濟長期停滯于“馬爾薩斯陷阱”,而此后西方世界保持了近兩百年的穩定增長。解釋這一歷史轉折,成為社會科學的核心任務。往年諾獎得主如道格拉斯·諾斯等人從產權保護和法治等制度角度給出了解釋,而今年的得主則進一步追問:即使在給定的制度框架下,創新具體是如何發生的?
莫基爾的貢獻在于揭示了創新持續發生的先決條件。他認為,工業革命前的人類社會并非沒有發明創造。工業革命前正是缺乏科學原理的支撐,導致新發現與發明難以持續積累。莫基爾發現,英國在工業革命前后建立了兩種知識的雙向促進機制:一方面有牛頓等人的系統科學理論,另一方面有各類工匠的實踐技藝,兩者通過科學學會等平臺相互激發,形成了持續創新的強大引擎。
我們結合中國歷史來看,中國在宋朝之前科技領先西方,但這些發明多為零星、偶然的突破,未能形成持續創新浪潮,關鍵在于缺乏“命題性知識”(系統理論)與“配方性知識”(實踐技術)之間的良性互動。這種知識互動需要特定的文化環境。啟蒙運動倡導的自由探索精神、培根強調的實證求知理念,都為兩種知識的融合創造了條件。與此同時,產權保護特別是專利制度,確保了創新者能夠從創造活動中獲益。
莫基爾還深入分析了創新過程中的社會矛盾。創新本質上是“創造性破壞”過程——新技術、新產品、新市場、新商業模式在創造新價值的同時,也會淘汰舊技術、舊產品、舊市場和舊商業模式,引發新舊之間的利益沖突。歷史上的盧德運動(工人砸毀機器)和當今部分群體對技術進步和全球化的抵制(如在美國),都源于此。
這一洞見直指當代現實。無論是民粹主義傾向,還是技術進步中的結構性失業問題,本質上都是創造性破壞過程中利益分配不均的體現。莫基爾認為,健全的制度,特別是憲法與法治制度,作為一種元制度(關于規則的規則),能夠通過協商而非暴力方式調節這些沖突,例如通過補償受損者、創造再發展條件,使技術進步在政治上可行。這解釋了為何英國的社會轉型相對平穩,而法國、俄羅斯等國則經歷了劇烈革命。
阿吉翁和豪伊特的貢獻則在于將熊彼特“創造性破壞”思想數學模型化,使這一洞見成為可分析、可應用的理論工具。他們的研究揭示了市場競爭與創新之間的倒U型關系——過度競爭會抑制創新投入,因為企業擔心無法收回研發投資;而完全壟斷同樣不利于創新,因為企業缺乏競爭壓力。由于引入了企業的異質性、企業進入退出的動態,所以該理論可以用微觀企業層面的數據來實證檢驗,從而具有非常重要的政策含義。
他們的研究還揭示了創新與收入分配的內在關聯。創造性破壞必然導致行業興衰,進而影響收入分配。如美國雖然技術創新領先,但社會保障不足,導致技術進步帶來的收益分配不均,這反而制約了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中國在推進技術進步的同時,也需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效率與公平的平衡。
對中國高質量發展的深刻啟示
202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研究成果與中國當前的高質量發展議程高度契合。這些研究對中國有若干關鍵啟示:
第一,產業政策非常重要,要注意平衡競爭與創新的關系。產業政策需考慮行業特性,設計適度的競爭環境,既避免壟斷導致的創新停滯,也防止過度競爭抑制創新投入。企業進行研發創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白熱化的競爭不利于創新。比如醫藥公司研制新藥,前期投入可能高達幾十億、上百億元,不僅面臨研發失敗的高風險,在激烈的競爭下,研發慢了一拍可能都會錯失市場。所以,如果競爭非常激烈,企業是不敢投入的。因此,并非企業越多、競爭越激烈越好,適度的市場集中反而可能更有利于創新。
第二,在產業更替中要注意平衡收入差距,構建包容性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能夠鼓勵更多人投身創新創業,因為他們知道即使失敗,基本生活仍有保障。同時,社會應培育包容失敗的文化氛圍,認識到失敗同樣具有正外部性——為他人標示出不可行的路徑。建議完善破產保護制度。中國缺乏個人破產法,對企業破產處理也較為嚴格,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創新創業活力。真正的創新經濟需要允許失敗,要建立保護失敗者的制度環境,讓創業者有機會東山再起。當然,這一切都要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之上。
第三,要重視金融對創新的支持作用。一個國家沒有好的金融體系,是很難成為一個創新國家的。一般而言,直接融資體系更有利于創新。創新活動不確定性高,且企業通常缺乏抵押物,而銀行等傳統融資模式在這方面要求較高,因此不利于原始創新。這可能解釋了為何中國創新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主,而非代表核心創新的發明專利。若想加強銀行對于創新的支持能力,就需要突破現有的格局,進行制度創新,如保護債權人利益、嚴懲上市公司造假,讓企業誠信守法。
總之,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提醒我們,創新驅動增長不是偶然現象,而是特定制度、文化條件下的必然結果。中國的改革發展可能無需“重新發明輪子”,而應大膽借鑒人類文明的共同智慧,結合自身國情,構建可持續的創新生態系統——包括寬松的環境、健全的法治和產權保護、包容的文化和有效的金融支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的轉型,邁向高質量發展新征程。(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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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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