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產品收益率“注水”,實際到手縮水超1個百分點
作者:王方然
首頁宣傳“成立以來年化3%”,實際持有后才發現近三個月年化收益率僅1.5%——這并非個例,而是當下不少銀行理財產品真實的收益落差。隨著2025年上半年理財市場規模突破30萬億元大關,越來越多的“收益率刺客”正浮出水面。
理財收益落差,被誰“抹”去了?記者調查發現,在收益率整體下行的背景下,不少銀行仍將“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這一虛高數據放在醒目位置,而近一個月、三個月等更能反映真實收益的指標,卻被隱藏在層層頁面之后。此外,部分產品還通過上線初期參與“打榜”、短期拉升收益等方式營造高收益假象。
更讓投資者措手不及的是,部分產品還會在持有期間收取名為“超額業績報酬”的費用,其公示入口較為隱蔽,且規則復雜。部分投資者未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被收取了該費用,進一步侵蝕了本就不高的實際收益。
展示利率霧里看花
看似光鮮的理財產品展示收益率背后,正藏匿著越來越多的“收益迷霧”。
記者近期查詢招商銀行APP時注意到,該行代銷的一款R2級、最短持有7天的理財產品,標注的“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為2.2%,但近三個月的實際年化收益僅為1.94%。另一款代銷的R2級、30天持有期產品顯示的近一年年化收益為2.44%,而最近三個月的年化收益率實際只有1.69%。這意味著,盡管展示收益率看似較高,近期購入的投資者實際獲得的年化收益已低于2%。
這一現象并不罕見。第一財經記者查閱多家銀行APP發現,當前理財產品在收益率展示方面缺乏統一標準,展示方式多達十余種,其中最常見的有“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近一年年化收益率”及“業績比較基準”等。
今年以來,債市波動加劇,部分R2級理財的實際年化收益已降至2%以下,但不少產品在展示端仍突出“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這一較高數值,導致展示收益與實際表現出現明顯偏離,部分產品的偏差甚至超過1個百分點。不少投資者因此容易被誤導。
此外,投資者在購買后查詢實際年化收益的路徑也較為隱蔽。以建設銀行代銷的某款最低持有期90天的產品為例,首頁顯著位置展示的是“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2.93%”。若繼續下滑,則首先看到單位凈值走勢和成立以來收益率曲線。而“年化收益率”與“近期收益表現”等欄目被置于頁面底部,且默認僅顯示年度收益率,需點擊“更多”才能查看近三個月、近六個月等短期年化數據。記者發現,該產品近三個月年化收益率僅為1.05%,近六個月為1.46%。
招商銀行APP上也存在類似情況。記者查詢一款已持有的招銀理財180天R2產品時發現,持倉頁顯示的近一年年化收益為2.09%,下方業績走勢圖僅呈現累計收益率。要查看更短期的收益表現,需點開“更多”選項,才能看到近一個月、近三個月等數據——其中近三個月年化收益僅為1.63%。
理財刺客頻繁出現
除了在收益率展示上存在模糊處理、有意淡化短期年化數據之外,第一財經記者還注意到,理財產品“打榜”現象依然存在,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催生了潛在的“收益率刺客”。
部分理財公司為吸引客戶購買、擴大產品募集規模,包裝出一批歷史收益率表現突出的“打榜產品”。其常見操作是通過信托計劃等渠道進行收益騰挪,短期內人為推高年化收益率。但隨著產品規模逐步擴大,虛高的業績便會逐漸“原形畢露”,回落至市場常態水平。(詳見《展示3.9%,到手不到2.7%,部分理財產品成為收益率"刺客"》)
此外,部分投資者購買的R2、R3類的理財產品會收取投資者份額持有期區間超額業績報酬。記者查詢多款產品發現,業內一般以業績比較基準區間中樞(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上下限之和除以2)為標準計算。
然而記者近期了解到,不少投資者反映,部分理財產品的收費條款不僅理解難度大,且在不同銀行及理財子公司之間的展示方式不一,導致部分投資者在未充分理解條款的情況下便購買了產品。
以交銀理財某款R3級、30天封閉式產品為例,其頁面顯示近三個月年化收益率為6.04%,并在交易規則中提示“可能收取超額業績報酬”,具體細節則需查閱產品說明書。
然而,該產品說明書中關于超額業績報酬的表述較為復雜:第7條聲稱“不收取產品超額業績報酬”,而第8條卻規定,若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區間中樞,將對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提取超額業績報酬。
此類復雜且不統一的表述,甚至讓代銷機構的理財經理也難以準確掌握。第一財經就此事咨詢交行深圳某分行理財經理時,對方明確表示該產品不收取超額業績報酬。但記者隨后致電交銀理財官方客服,卻得到另一種解釋:客服人員稱“投資端與產品端收取方式不同,目前產品端不收取,但投資端需收取,因此上述兩個條款并不矛盾”。
此外,該筆費用的計算方式也較為繁瑣。根據產品說明書,需先計算出“份額持有區間年化收益率”,再據此進一步計算“投資者份額持有期超額業績報酬”,流程復雜,進一步增加了投資者的理解難度。
如何驅散收益率迷霧
無論是老產品突出展示“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還是新產品通過短期操作拉升收益率參與“打榜”,其背后都指向同一個現實:今年以來,受債市波動加劇、存款利率持續下行等因素影響,理財產品底層資產的收益水平普遍下降。在整體收益走低的背景下,為留住存量客戶并吸引新資金,部分機構選擇以“美化”收益率作為營銷手段。
當前,低風險理財產品收益率已全面進入“1時代”。普益標準數據顯示,2025年9月份銀行理財規模加權平均年化收益率1.68%,較上月回落35bps。其中現金管理類產品年化收益率1.27%,純債類產品年化收益率1.88%,“固收+”產品年化收益率1.48%。拉長時間線看,三季度銀行理財兌付收益普遍下滑。封閉式固收類產品到期平均年化收益率為2.73%,跑輸業績比較基準0.12個百分點;開放式固收類產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僅2.54%,低于基準0.28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行業協會早已關注到此類現象。
2023年11月,中國銀行業協會就已經發布《理財產品過往業績展示行為準則》,要求銀行理財產品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諾產品未來收益,不得刻意選擇性展示理財產品特定區間或部分區間的過往業績等。
第一財經從行業了解到,近年來多數渠道已逐步落實整改,目前在產品詳情頁基本能展示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及區間漲跌幅等關鍵信息。然而,在核心數據的呈現邏輯與更新機制上,各平臺仍存在較大差異。
更多規范性政策正在陸續出臺。2025年5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銀行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明確,公募產品應當披露過往業績,一方面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另一方面給予資管機構和代銷機構合理的營銷方向。
針對一些存在的誤導性營銷手段,例如短期限的持有期產品展示高于4%的成立以來年化收益而實際近一個月的年化收益僅2.65%,《辦法》嚴格要求不得片面夸大過往業績,不得通過選擇性披露部分時間段數據等方式夸大過往業績,不得隨意變更披露規則,不得對同類產品適用明顯不同的披露規則。
五礦證券分析師尤春野認為,通過對過往業績披露的嚴監管,禁止行業中規模導向的不合理營銷行為,引導理財產品的營銷行為轉為投資者導向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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