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財經|專家面對面】7月1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從平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近日,蘇某某參加廣西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經考察核實,該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其招聘資格。
此前,有網友爆料稱,考生蘇某某與曾因虐貓被華中農業大學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蘇某某同名同姓,疑為同一人。1日下午,“虐貓考生被取消招聘資格”話題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多數網友在評論區表示:“大快人心,起到了警示作用”;還有網友發出呼吁,希望以后虐待動物的人一律不得報考公務員。
如何看待虐貓考生蘇某某被取消事業單位招聘資格?中新經緯宅男財經就此采訪了律師及專家。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表示,招聘單位依據公告規定,在考察環節核實蘇某某的虐貓行為后取消其資格,符合招聘程序和相關規定,合法合理。
財經評論人石述思認為,虐貓考生被取消資格引發公眾強烈支持,我國尚未出臺《反虐待動物法》,對類似行為缺乏明確法律界定與分級處罰機制,招聘中的主觀道德評判缺乏剛性規范。應在捍衛公序良俗與保障程序正義間取得平衡,以保證公職人員選撥的德才兼備。
(責任編輯 董湘依 制作 鄭錚 宅男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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