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3日電 中財融商(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財融商”)收警示函。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截圖
據證監會北京監管局23日消息,經查發現,中財融商存在將私募基金財產用于借款的余額超過該私募基金實繳金額20%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九)項的規定。
根據《若干規定》第十三條、《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中財融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中財融商應進一步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恪盡職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職責,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公司官網介紹,中財融商(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系由中央財經大學精英校友發起成立的專業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投資和孵化包括順應動力、成都阿爾剛雷、深圳亞王、北京融睿誠通等企業。公司以產業基金為核心,創立“資本+招商”金融服務平臺。(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