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5日電 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發言人記者會,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加快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審議工作進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黃海華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原子能法草案、仲裁法修訂草案;審議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監獄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種子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等。委員長會議還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關于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三次審議稿,黃海華介紹,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制定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黃海華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審議工作進程。2024年12月、2025年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第十四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普遍認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將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政策和重要舉措落實為法律規范,與憲法和黨章關于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貫通起來,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十分必要、意義重大。草案經過反復修改后已經較為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早審議出臺。
黃海華表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三次審議稿進一步充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相關舉措,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優化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法治環境。
2025年將制定金融法、金融穩定法
有記者問,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進展如何?今年安排了哪些重點立法工作?
黃海華介紹,2025年4月1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2次委員長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作出了修改調整,將依照立法法的規定于近日向社會公布。
據介紹,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黨中央確定的立法項目按“時間表”“優先序”及時列入,分步落實黨中央批準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共安排繼續審議的法律案14件、初次審議的法律案23件,還根據有關方面意見列出一些預備審議項目。
繼續審議、初次審議的法律案包括:
一是,完善有利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國家發展規劃法、金融法、金融穩定法、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破產法、招標投標法、農業法、漁業法、民用航空法、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二是,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修改代表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代表法已經完成修改。
三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四是,聚焦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修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五是,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制定社會救助法、托育服務法、檢察公益訴訟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
六是,完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制定國家公園法。
七是,健全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制定原子能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監獄法、國家賠償法、網絡安全法。
八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修改海商法、對外貿易法、仲裁法,并注重在相關法律中完善涉外規定。
涉核領域還需要有一部統領性基礎法律
有記者問,我國已經制定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為什么還要制定原子能法?
黃海華對此表示,近年來,我國原子能事業快速發展,我國已經相繼頒布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對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作出具體規定,但是涉核領域還需要有一部統領性的基礎法律,強化頂層設計,更好統籌原子能事業發展和安全。制定原子能法十分必要。
黃海華提到,制定原子能法首先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是以法律形式把發展原子能事業的大政方針、有關制度和保障措施等確定下來。其次,制定原子能法是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核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現有涉核領域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第三,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完整的核工業產業鏈,核能和核技術應用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制定原子能法,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涉核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最后,制定原子能法還是對外公開展示我負責任核大國形象的需要,有利于向國際社會傳遞我國堅守國際義務和承諾、推進核事業高質量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中新經緯APP)